东华大学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办法
发布时间: 2012-01-05 浏览次数: 995

为加强实验室建设,提高实验教学和科研水平,更好地评估投资效益和为培养人才服务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实验室工作档案内容

1. 实验室建设与发展的年度计划与近远期规划;

2. 实验室管理与建设的有关文件及规章制度;

3. 实验室工作人员情况(专职人员和参教人员表);

4. 仪器设备及低值耐用品的帐册;

5. 实验室占用的房间数及面积;

6. 实验教学任务表。包括实验室承担的校内外大专生、本科生、研究生、函授生及其它一切教学任务;

7. 实验项目卡片;

8. 实验大纲、讲义,实验指导书及参考材料,教师标准实验报告;

9. 历年实验教学考试题目及学生成绩;

10. 教学、科研、技术开发研究成果,包括论文、鉴定、专利等及其获奖情况;

11. 实验室每年上报的各种统计报表;

12. 实验室历年的经费及使用情况;

13. 实验设备维修记录;

14. 实验室人员培训计划;

15. 实验室人员考核情况。

二、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

1. 实验室主任要认真负责档案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;

2. 每个实验室要设专人(兼职)负责档案收集、整理、汇编及存档工作;

3. 严格实验室档案借阅手续,实验室主任及具体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,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;

4. 实验室工作档案,从实验室建立之日起,开始建档,并逐年积累,严加保管;

5. 在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者,学校将予以表扬及奖励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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