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华大学实验室安全制度
发布时间: 2012-01-05 浏览次数: 1036

一、搞好实验室安全是保证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,各级领导必须从思想上真正重视实验室安全,做好防火、防爆、防毒、防环境污染和防盗窃工作,以防止各种不测事故的发生,认真贯彻“安全第一,以防为主”的方针。

二、每个实验室应设置一名安全员,一般由实验室副主任兼任,负责宣传、监督和落实本实验室的各种安全措施。每间实验用房应指定专人负责室内的安全,并负责管好本房间的钥匙,实验后负责对水、电、气、门窗及橱柜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。上级及管理部门将不定期进行检查,各院系、实验室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查,一经发生事故必须立即报告院系负责人,同时报告保卫处和资产管理处。

三、对初次进实验室操作的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,本实验室的安全员及有关领导必须先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,了解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,在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识后才能动手操作,否则发生事故有关领导应负主要责任。

四、使用和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室严禁动用明火、各种电热器和能引起电火花的电气设备,室外门上应挂钉“严禁烟火”的警告牌,室内应放置消防器材,妥善保管,定期检查是否完好可用,消防器材不得移作它用,周围禁止堆放杂物。有关负责安全工作的人员经过消防训练,掌握实际消防知识,一般实验室若因工作需要,必须使用明火(如火炉、煤气灯、煤油炉、喷灯等)和电加热器(如电炉、电取暖器等),必须报请上级管理部门批准才能使用。

五、剧毒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应有专人负责保管。领用必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,领回后应办理登记手续,专柜分类贮存,严禁乱丢乱放,使用应作登记,严格执行“五双制”(双人管理、双锁、双人运输、双人领发、双人使用),不得私自存放或携出室外。有毒有害的实验废液、废渣要分类集中,专人负责回收处理。

六、钢瓶等压力容器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,钢瓶应安放在铁架上以防倾倒,切实做好防爆、防火和防毒工作,使用和产生有毒气体的实验室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设施,实验应在通风橱柜内进行,室内应备有防毒面具。

七、环保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,凡能产生“三废”的教学实验和科研工作必须事先解决好“三废”处理问题。凡将有毒有害的“三废”随意倾到或排放入大气或下水道者,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。

八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。工作人员应穿劳保服上班。操作金属切削机床或接触旋转的机器设备时严禁戴手套,女同志要戴工作帽。禁止赤膊或穿背心、平脚裤、拖鞋(室内为打腊地面除外)上岗操作。

九、重要实验室和实验室集中的大楼,晚间及节假日期间应安排人员值班。晚间进行实验应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并得到允许,安排好值班人员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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