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1〕45号)精神,为方便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的工作和生活,现将2012年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、国庆节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 一、清明节: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3月31日(星期六)、4月1日(星期日)上班。 二、劳动节: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28日(星期六)上班。 三、端午节:6月22日至24日放假公休,共3天。 四、中秋节、国庆节: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,共8天。9月29日(星期六)上班。 节假日期间,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出行注意人身安全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假日安全。 特此通知。 校长办公室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