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华大学实验室基本信息管理办法
发布时间: 2012-01-05 浏览次数: 1268

 

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学校对实验室基本信息的规定要求,为加强实验室基本信息的收集、整理,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,特制定本办法:

一、实验室基本信息的主要内容

1.     实验教学任务基本信息;

2.     实验项目基本信息;

3.     实验室工作人员基本信息;

4.     教学、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基本信息;

5.     教学、科研精密贵重仪器使用基本信息;

6.     各类计算机使用基本信息;

7.     实验用房增减变动及维修改造基本信息。

二、实验室设专人(兼职)负责基本信息的收集、整理、管理及上报工作。

三、仪器设备基本信息以自然年度统计,其它基本信息以学年度统计。

四、实验室基本信息要求准确、及时,上报时需实验室主任审核、签字。

每年9月初和1月初,各单位将需上报的学年及自然年度的实验室基本信息报资产管理处,汇总后报国家教育部及市教委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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